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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答复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苏良保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推进实施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支持。你提出“关于加大对非移民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和基本保障”的建议,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CX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准的重点能源建设工程,是我县近年来投资最大的单体在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戌街乡左家村委会果兴佐村,总投资41.32亿元,建设总规模500万立方米。项目的建设,既是我国战略能源的储备需要,同时也关系到西南地区原油市场的稳定。

项目累计完成土地征收2941亩,其中库区永久用地1531亩,临时用地460亩,库外输油管线工程临时用地950亩。在项目推进中,结合群众要求将项目建设所需用地以外剩余土地全部进行征收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项目建设区域外的264亩土地按永久征地标准进行了征收,征收后交由左家村委会进行管理,实际上全村151人还占有土地1.74亩。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20〕2号)之规定:征地后导致全部或大部失地,且每户人均承包耕地低于0.3亩(含)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列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因此,果兴佐村搬迁群众不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

针对该村后续扶持问题,我局已与县人社局、县搬迁安置办进行了对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技能培训等方面可以给予一定的帮扶。同时,我局也将结合部门职能实际,根据搬迁群众的需求,优先对该村所需实施的项目予以争取立项,最大限度实现“搬得出、住得下、能发展”的目标。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并恳对我局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提出意见建议。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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