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朱有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乐利冲村委会毕加山上村至黑龙潭(禄丰县干箐交界)6.8公里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是一个为群众着想的好建议。建议中所提关于解决乐利冲村委会毕加山上村至黑龙潭(禄丰县干箐交界)6.8公里道路硬化的问题,目前十四五期间省交通厅支持的项目政策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目前没有联络线项目硬化的政策支持,争取在以后的政策支持导向中,我们报项目计划时,会优先考虑代表建议的路段,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0日

上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