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陈忠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嘴资头至小铺子路段公路进行硬化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是一个为群众安全出行的好建议。建议中所提太平村至红土坡小铺子公路,全长8.3公里,今年已经硬化7.1公里,嘴资头至小铺子还有1.2公里没有硬化,到雨季天,路面因雨水冲刷,导致路面沟壑纵横泥泞难行,因而行车较为危险。请求政府给以立项投资解决,实现此段公路水泥路面硬化。2021年4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汇审农村公路数据库,建立了云南省“十四五”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数据库,我县也建立了牟定县“十四五”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数据库。人口规模达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公路未硬化的,已纳入数据库。“十四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就是解决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公路硬化问题,对列入实施的自然村,生命安防工程同步纳入设计、同步进行施工。你提的该条路,本着节约资金,通行使用最大化原则,已实施了通村7.1公里路面硬化,剩余的1.2公里,争取在“十四五”期末,积极争取资金立项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0日

上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