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宗旺代表:
您提出的“村级卫生室药品品种少,造成基层缺药,无法满足最基层群众的用药需求,建议增加村级卫生室药品供给量和供给种类,更好的惠及民生”的建议收悉,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国家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规范全国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国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已经连续5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目录调整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紧盯临床合理用药需求,着力弥补基本用药保障短板。一是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大部分近年来新上市的临床价值较高的药品,大量的新机制、新靶点的药品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合理调出调入目录药品。逐年将目录内的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的、或者近几年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药品调出目录,这些药品的调出,为更多的好药、新药腾出了空间。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新增药品126个,调出药品1个。三是取消药品限定支付条件,进一步扩大基层用药医保支付药品范围。2023年药品目录新纳入的药品,绝大多数品种支付范围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大幅提升了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四是评审方式更加客观科学。在评审中,继续采用专家讨论和个人评分相结合同时进行的方式,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医保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这四组专家同台讨论,联合评审,对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公平性、创新性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价和评分,使医保药品目录与临床用药的实际医保管理方式更加匹配。
《国家药品目录》全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自行制定、变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目前,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信息61000多条,挂网的药品完全能满足乡村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二、持续加强乡村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全州参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2021年,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通知》(楚医保〔2021〕51号),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及时调整优化院内目录,依托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配齐临床常用药品,保障目录内药品供应和患者基本用药需求。同时,临床医生要正确理解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充分认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正确掌握医疗行为与医保报销的关系,医师应根据患者实际用药需求合理用药,而不是根据医保是否报销开具处方,要切实保障参保人合理的用药需求。对于临床确实需要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或不符合限制使用条件的药品,医师在确保符合诊疗规范、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向患者解释说明,取得患者同意后合理使用,所产生的药品费用患者自费。
三、持续提高乡村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近年来,牟定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省州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基层药品采购行为,基层群众就医用药得到保障。一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价。国家、省组织药品集采覆盖县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采购使用集采药品,做到“按需采购、应采尽采”。截至2024年1月,牟定县13家定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国家和省际、州市(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0批352个品种,药品平均降幅达53%,在落实政策上,将常用药和慢性病用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让群众用上好药、便宜药,让政策红利普惠广大人民群众。二是重考核、乡村药品按时按需供应。坚持对乡村药品配送企业进行考核通报,按照“按月打分、按季考核、半年通报”的方式州、县市分级考核,医院按月打分,县级季度通报,州级半年通报,让企业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配送行为,提高配送时效和服务能力,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率达99.00%。三是完善协议落实医疗机构药品保障责任。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已将《国家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落实责任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内容,将医保药品备药率、非医保药品使用率等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挂钩。协议还规定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数量下限要求。西药品种储备,一级医疗机构不少于300个品种(村卫生室不少于80个品种);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储备种类,乡镇卫生院不少于300个品种。乡镇卫生院储备“两病”用药不得少于30种,其中,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10种,高血压用药不得少于20种。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村卫生室“两病”用药保障,村级卫生室原则上根据服务人群合理储备“两病”用药。对于药品配备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的违约情形进行处理。
四、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的建议
医疗机构承担药品配备和使用的主体责任,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为导向,以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不断提升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获得感。基层医疗机构应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并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群众用药的实际需求,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选择配备药品。目前,省集采平台挂网的基药可采购数量9192个品规,非基药可采购数量61940个品规,完全能够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要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综合能力,精准统计登记群众的用药需求,优化用药需求和结构,制定并实时调整辖区药品配备品种目录,按照群众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的采购和配备。同时,聚焦群众用药诉求,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基层医生、群众对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认知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不合理用药,提高基层用药保障水平。
随着“三医”改革的深入推进,医保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药品集采“扩围提质”,更多的好药、便宜药将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们将认真落实政策,进一步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药品保障能力,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