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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0年08月20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公安局    点击:[]

高国珍代表:

您在牟定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33号“关于请求在共和镇天台街设交通协管员维持秩序,方便群众出行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由于历史原因,天台街以街为路、以路为市,且街道狭窄,造成经常拥堵的现状已成为常态,平均每天接到交通拥堵报警、组织出警疏导不少于三次,极大的浪费了有限的警力、人力、物力。您提出设协勤人员加强管理的建议很好。去年春节前由共和镇镇政府出资,交警大队考察聘请了两人对天台街开展了一个月的交通管理工作,效果较好。但由于共和镇政府和交警大队均为县上两个一级预算单位,账务列支不合规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由共和镇人民政府出资,共和派出所考察聘用协管员派驻天台村委会,负责天台街治安、交通管理疏导工作,交警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会尽职尽责全力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牟定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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