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戌街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1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左学平代表:

你在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盖戌街乡左家村委会左家村党员活动室”的建议已交乡党建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是基层党组织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党员群众参与村务和党务活动的重要平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共服务的重要场所。

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17-2019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戌街乡于2017年共统筹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6个,并按照“十有”标准完成了标准化建设。

根据2017年项目实施前的摸底情况,左家村委会于2004年建盖291平方米砖混村级活动室1个,因左家村一组、二组就分布在村委会周边,与村委会共用活动室,已基本能够满足两个村民小组日常需要。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故2017年未实施项目。

在以后的工作中,乡党建办将持续加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管使用,同时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对接,积极做好项目的争取工作,统筹做好王家村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的修建工作。乡党委将加大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督促、协同村党总支认真研究完善制度措施,切实抓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管好、用活,发挥作用。

衷心感谢你对戌街乡党委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和理解。

戌街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上一条:戌街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戌街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