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海田文化室”的建议,交我乡文化站办理,经过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戌街乡文化事业的支持。关于修建海田文化室的建议,乡人民政府已纳入项目库并向县级文化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如需进行修建需经县人民政府审批立项。乡党委、政府将积极与上级文化部门沟通,争取海田文化室建设项目早日实施。
感谢您对我乡文化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戌街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上一条:戌街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水务局关于答复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