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4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姚能等代表:

您在安乐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的对集镇进行提升改造的建议议案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集镇进行提升改造的建议,安乐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对集镇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了以下建设内容:

一、修建集镇3991平方米露天停车场3991平方米。

二、修缮启用新农贸市场1294平方米,对商户划行规市,规范经营。

三、对集镇区域三座二类公厕进行修缮,完善公厕管理,达到“三净两无一明”。

四、集镇左脚舞广场修复,发挥安乐乡政治、经济、文化功能。

五、在集镇建成区划设固定车位,开展治拥治堵专项行动。

六、实施国储林项目,对集镇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建设美丽猫街和谐安乐。

七、配齐环境卫生设备,加强管理,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共建宜居的猫街新村。

八、对集镇街道路面破损进行修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九、多方筹措资金,完善集镇供水管网,确保能够喝上安全清洁干净的自来水。

十、修缮集镇周边沟渠,提升防涝排洪水平。

感谢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为我乡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上一条: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