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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0年10月15日   作者:安乐乡人民政府   来源:安乐乡人民政府    点击:[]

张华代表:

你在乡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对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审批改革的建议”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牟政发〔2020〕13号)及牟农通〔2020〕5号《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你及桃源代表提出的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审批改革一事,结合我乡目前实际,目前暂时做不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集中建盖,条件成熟可以实施此提议。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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