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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7月19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民政局    点击:[]

谭培智、魏朝凡、李家彪、张政、徐林美、杨丽芹、李兴长、者家福、罗金龙、杨佩、邹崇禄、夏睿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牟定县自2019年推行殡葬改革政策以来,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户长会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还通过县电视台、小广场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体进行宣传,每年还利用清明节、各种普法的有利时机加大政策宣传。2019年以来,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形文,就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的修订内容、程序作出了规范,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村村寨寨全覆盖,积极引导群众节俭办丧,倡导文明绿色、厚养簿葬新风尚。

2019年,我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周边县市经验,出台了惠民殡葬补助政策。一是对具有牟定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下同)外,免除县内遗体运输费和火化费。二是对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具有牟定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农村、城镇居民,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亡故人员的还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具有牟定县户籍在外地火化后进入县内公墓安葬的,在享受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0元补助。两项补助分别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审核,一次性提交材料办理。

2019年在推进殡葬改革中,按照全县建设一个经营性公墓,乡镇各建设一个公益性公墓的总体布局和“选址科学、起名响亮、一次规划、分步建设”的思路,目前,全县已投资1870.68万元建成7个乡镇“园林式”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4990穴,可满足全县亡故群众5年安葬需求。各乡镇公墓还可继续开展后期建设,按选址可满足全县亡故群众50年以上的安葬需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大力支持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后续建设。

你们提出的“关于三至四个村争取建设一个公墓的问题”。公墓建设与人口基数密不可分。总的说来,我县各村到乡镇甚至到县城,与其他县市相比较,距离都较近,人口数量与其他县市相比,也不算太多,一个乡镇建设一个公墓,有利于节约资金,加强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同时,公墓建设选址难度大、林地土地报批难,征地及报批费用高,投资额度大,上级补助资金少,我县财力又十分困难,都不利于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省、州还不支持,在建成的地区多为群众自筹建设自己管理,就目前而言,三至四个村建设一个公墓还不具备条件。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会积极向上级反馈你们的意见建议,在政策条件成熟时开展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牟定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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