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民政局    点击:[]

潘建林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太极村完小旧址旁建盖一所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74号)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互助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业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县委、县政府抓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力度。但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县级无力匹配或筹措建设资金,该类项目建设主要是向省、州争取项目资金来实施。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建设项目申报申请,一般是根据全县老年人口数,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对已落实建设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出发,兼顾村(居)委会可持续平衡发展等因素,把具备建设条件的分批次进行立项申报申请。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在建、新增待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共25个,编制可研文本申报储备项目9个。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工作,早在2018年12月,我局就通过实地调查,已将太极村委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列入了2019年计划,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垫资编制项目可研文本,在2019年1月上报州民政局。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上级汇报、对接,争取太极村委会养老服务设施早日立项建设并投入使用,进而改善和提高辖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子女、家属的负担,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民政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上一条: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