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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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8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点击:[]

李锡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土地整形问题处理、加速处理后续问题的建议》已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牟定县凤屯、江坡2个乡镇的牌坊、龙丰、田丰、民乐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于2015年12月4日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国家和省级投资第二批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5〕28号)批准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507.92万元,建设规模709.5407公顷,新增耕地21.93公顷,新增耕地率3.09%。该项目外业工程于2016年10月27日开工建设,2017年底项目外业工程全部完工。

该项目共分为4个施工标段,项目区域为凤屯镇的牌坊、龙丰、田丰,江坡镇的民乐4个村50个村民小组。由于项目涉及区域点多面广、项目规划设计精细程度不足等原因,4个施工标段施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造成部分工程布局不尽合理,少数田块田面平整度不够。针对你提出的“土地整形问题处理、加速处理后续问题”,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委托项目实施中管理相对规范、工程建设推进有力的云南永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2标、3标范围内未完善的工程进行完善处理,现已全部处理完毕。

衷心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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