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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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30特大洪涝灾害河道道路等损毁需尽快修复的建议答复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第77号建议)

为切实加快牟定县“9.30”特大洪涝灾害恢复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根据受灾情况编制了恢复重建规划,制定恢复建设方案和资金监管办法,实行领导包村包组、干部包户,认真落实“八包八保”责任。克期完成了恢复建设。

一、民房恢复重建情况

全县民房共需恢复重建800户,需中损修复294户,需轻损修复1213户,截至6月30日,重建800户、中损修复294户、轻损修复1213户已全部竣工。

二、市政、交通、水利、教育、医疗设施恢复重建情况

(一)市政设施恢复建设情况。一是完成了左脚舞山城2#、3#路和北干道延长线冲毁路段的路床恢复;二是完成了投资12.14万元的化湖北路等地段清淤工作,完成了投资25.6万元的县城区水毁人行道修复工作,完成了投资9万元北干道与元双公路洪水淹没段76米污水管网安装工作;三是完成了投资7.6万元的南山公园游路、围墙修复工作;四是完成了投资70万元的左脚舞山城3#弃土墙修复和加固工作;五是完成了投资368万元的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地下排水管(沟)清淤除障工作,确保2017年汛期安全;六是完成了投资8.4万元的元双公路(城区段)两侧水损路灯检修工作,并增加47万元投资完成了元双公路入城口等照明盲区5盏高杆灯的安装工作。

(二)交通设施恢复建设情况。完成交通设施恢复建设投资940万元,其中天台彭桥已建成通车,完成投资120万元;“9·30”公路水毁应急抢险保通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320万元;完成了投资500万元的牟元公路红坡头至新桥段恢复重建。

(三)水利设施恢复建设情况。全县水库工程受损14座、河道受损13条、堤防受损15处、河闸受损7件、沟渠受损194条共83300米、小坝塘受损178处、人饮工程受损31处、泵站等其它水利工程20件。截至2017年7月10日,修复水损水利工程387件,完成投资2300万元。

三、农业生产、地灾搬迁避让恢复工作情况

(一)农业生产恢复建设情况。对受灾严重的水毁农田灾区增施商品有机肥2813吨,发放晚秋和冬农示范样板补助资金111.46万元;核实“9·30”农作物受灾13600亩,兑付保险理赔资金175.2万元;落实农业恢复生产救灾资金65万元,完成了水毁农田清淤、农业生产设施修复。

(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集中搬迁7万元/户、零散搬迁5万元/户的标准及时下达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580万元,完成了116户地质灾害威胁户避让搬迁工作。

上一条:关于修建公厕提升人居环境议案的答复(第51号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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