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牟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0年11月06日   作者: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牟定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5

建议的

席学忠代表:

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县人民政府出台殡葬改革取消后农村丧事法事相关政策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9121我县殡葬改革全面启动后,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20191230,我县出台《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明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公告》,并通过广播、电视和张贴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全面禁止旧坟翻新、建大墓豪华墓、操办丧葬宴席、敲锣打鼓举行封建礼俗、游街办丧等不良现象,并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监督举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殡葬管理活动进行监管同时,20204月我们又组织七乡镇对全县风水地理先生进行全面摸排,423日召集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七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全县风水地理先生、道师等人员共80余人,召开了殡葬改革政策座谈会,对殡葬改革政策进行了宣传,对民间殡葬行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全体参会的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共63人签订了《文明绿色殡葬承诺书》。会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社会风尚,并将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加强对境内违法违规治丧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您在建议中反映:“农村做法事问题还较突出,户与户之间还在攀比,对丧事从简还未真正体现。请道师做一次法事要开支不小费用(2500-3000多元)”的现象,主要是乡镇及村委会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不到位,群众根深蒂固的思想仍未彻底扭转,相互观望及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乡镇及村委会主体责任未落实,对丧葬活动监管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未将移风易俗、殡葬管理和丧事简办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同时,我们将督促有关乡镇加强殡葬活动管理,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坚决制止敲锣打鼓举行封建礼俗、游街办丧等丧葬陋习。

希望您今后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更多的批评、建议和意见!

牟定县民政局

2020814

(联系人及电话:杨三灵 13987849973

上一条: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牟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