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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加大资金投入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7年09月15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点击:[]

(人大第60号建议)

根据《牟定县2017-2019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牟办发〔2017〕10号),全县按200人以下的村(居)民小组投资15万元建盖70平方米活动室;200人以上的村(居)民小组投资20万元建盖90平方米活动室的标准。2017年全县实施建设174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可建成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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