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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0年11月06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吴宗武、金学文、罗应仙、卢家莲、李梅、姚平、生从彦、徐承文、起宏昌、刘坤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牟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关于解决牟定县戌街乡长箐四家采石场和银汞山硅石矿的运输车辆造成哨戌公路毁损及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议交由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经面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境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和滇中引水的开工建设,石料需求日益增大,导致长箐4家采石场及银汞山硅石矿运输车辆对哨戌公路、元双公路的压损严重、泼洒石料及公路扬尘、噪声污染给沿途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此事引起了州、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优化牟定县长箐采石企业产业结构,确保矿山合法、有序、安全的生产,根据州级对牟定长箐采石企业综合整改的工作意见,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牟定县长箐采石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牟定县长箐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牟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各涉矿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长箐4家采石场及银汞山硅石矿进行问题排查、综合整治。

通过为期近5个月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共召集相关综合整治部门召开专题综合整治推进会7场次,组织现场问题整治整改检查工作10场次,对由于转型升级整合重组没有完成的两家采石场每周定期召开2场推进会。自综合整治开展以来,共依法查处收缴越层越界违法采石罚没款246300元;责令长箐4家采石场共建设彩钢瓦除尘降尘密闭大棚11个,面积83500多平方米,购置栗子泡沫除尘设备1台,投入750万元,吸附除尘设备21台,投入3264.4万元,打深井3口,喷淋管道800米。针对采石企业运输石料车辆压损公路、泼洒石料及公路扬尘、噪声污染问题,牟定县长箐采石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4月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长箐4家采石场及银汞山硅石矿切实整治整改石料运输车辆对哨戌公路、元双公路的压损严重、泼洒石料及公路扬尘、噪声污染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目前,长箐采石企业及银汞山硅石矿按照县交通局的整治要求,组建了哨戌公路和元双公路洒水降尘、道路保洁、路面修复保通的牟定景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已出资780万元购置三台洒水车,同时以税控系统当月出货量为基数,按照3元/每吨计收哨戌公路保通维护养护基金,正加强路对哨戌公路和元双公路路面的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及路面修复保通工作。

下步工作,我局将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好长箐采石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主动对接联动县应急、水务、环保、交通等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好我县安委会“管行业,必管安全”、“管行业,必管环保”的联动机制原则,持续督促长箐4家采石企业及银汞山硅石矿认真履行好哨戌公路和元双公路路面的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及路面修复保通工作,确保石料运输车辆沿途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好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天才 1808787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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