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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1年06月24日   作者: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函


高晓静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元双公路铜厂箐段设置安全标识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双公路铜厂箐段属省道218隶属楚雄公路局牟定分局管理养护,属州级部门事权。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地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元双公路的管养有建议权,对铜厂箐等事故多发路段,已联合交警部门进行了多次隐患排查,并分批分期将重大隐患地点报告县安委,按照管辖权限适时移交督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您提议在元双公路铜厂箐段设置安全标识的建议,我局已函告牟定公路分局进行统筹解决,欢迎你对牟定公路分局落实情况予以监督,也可致电我局适时跟进督促办理。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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