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1年06月24日   作者: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函

 

吴祖华代表:

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沙兆龙至刘山头、村委会至宿山半山进村道路硬化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是一个为群众着想的好建议。建议中提到的沙兆龙至刘山头、村委会至宿山半山村民小组公路,属于村组公路未硬化,20156月,我局已完成库外公路调查,并将自然村公路列入省、州数据库。20206月,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服务单位到我县,对全县村组公路硬化情况进行核查,乡镇公路管理所相关人员,已现场核查每个自然村村组公路硬化情况,相关核查数据已上报。20214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汇审农村公路数据库,建立了云南省“十四五”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数据库,我县也建立了牟定县“十四五”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数据库。人口规模达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公路未硬化的,已纳入数据库。沙兆龙至刘山头、村委会至宿山半山进村公路已纳入项目数据库,并于20214月,对该公路硬化项目开展了施工图设计。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6月,下达了部分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计划。因计划里程有限,现完成施工图设计的自然村,只能分批上报项目计划,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第二批项目计划,年内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1624

上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