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函

 

吴芹美代表:

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实施高家村委会王家村民小组至冬瓜镇兴隆村委会公路硬化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是一个为群众着想的好建议。20156月,我局已完成库外公路调查,并将自然村公路列入省、州数据库。20206月,省交通厅技术服务单位到我县,对全县村组公路硬化情况进行核查,乡镇公路管理所相关人员,已现场核查每个自然村村组公路硬化情况,相关核查数据已上报。20214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汇审农村公路数据库,建立了云南省“十四五”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数据库,我县也建立了牟定县“十四五”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数据库,人口规模达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公路未硬化的,已纳入数据库。20214月,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该公路硬化项目开展了施工图设计,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0216月,已下达部分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计划。因计划里程有限,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自然村,只能分批上报项目计划,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第二批项目计划,年内有望得到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1628

上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