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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4319058139-/2023-0316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6日 主题词:许可决定书 文  号:云运客(楚牟)许〔2023〕04号 著录日期:

楚交集团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提出江坡至牟定县城至余丁城乡公交客运经营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168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经营:

经营主体: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经营范围:城乡公交(不设站席,按行驶证核定载客人数经营)。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江坡客运站,天台客运站。站点设置方案报县交通局审核备案。

停靠站点:江坡、共和、天台客运站

车辆数量及要求: 投入普通客运公交车1辆,投入的车辆应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经营期限:2023年3月2日至2027年3月1日。

请于2023年9月2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落实投入承诺车辆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