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提出经营牟定县城至楚雄(途经元双公路)城际公交客运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168号令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经营:
经营主体: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经营范围:城际公交(不设站席,按行驶证核定载客人数经营)。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牟定红坡充电站,楚雄东客运站。
停靠站点:共和客运站、楚雄西客运站、楚雄东客运站。
车辆数量及要求: 20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分3批投入,详见拟投入车辆承诺书),投入的车辆应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经营期限:2022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落实拟投入承诺车辆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