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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4319058139-/2022-0804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云运客(楚牟)许〔2022〕002号 著录日期:

牟定恒良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提出经营牟定县城市公客运、城际客运城乡公客运的申请。

经审查,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等法律、法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牟定县城市公共客运及行政区内符合公交车辆通行的区域内城乡公交客运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1.牟定县城市公客运;

2.城际客运

3.牟定县城乡公交客运

经营期限:2022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

车辆数量及要求: 85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投入的车辆应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请于2022年8月5日去牟定县交通运输局领取(换发)《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证》,并于2023年2月4日前按拟投入车辆承诺(第一期投入20辆),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聘用驾驶员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