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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4319058139-/2022-0104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04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云运客(楚牟)许〔2022〕001号 著录日期:

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12月27日提出县内包车客运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17号)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经营范围:县内包车客运。

车辆数量及要求:投入10辆以上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营运客车。

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去牟定县交通运政管理所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于2022年7月3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聘用驾驶员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