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因重大项目建设而损毁的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是一个为群众着想的好建议。代表建议中所提因共和镇龙虎水库除险加固及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导致余丁村委会至许家桥小组道路损毁严重,影响了沿线群众的出行。近年来,滇中引水、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使用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运输材料的主要通道,对所通行的县、乡、村公路造成较大损坏,但有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使用维护保通及还建修复责任,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情况是存在的。我们在重点项目使用地方道路前均要求签订相关管养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但滇中引水、国家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由省级相关部门直接管理,我局没有管理权限,我局多次到省、州协调,但项目公司以建设资金紧张为由,请省交通运输厅协调采取承诺方式进行。州交通运输局多次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地方道路损毁严重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6月下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做好普通公路保通和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69号),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建设必须要加强使用道路的管养及还建责任,并同意将相关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州局于2018年7月下发《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做好普通公路保通和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楚交路〔2018〕38号),进一步要求必须全面履行高速公路建设期间使用农村公路的管养及还建责任。经过多方努力协调下,牟元高速公路项目,与我局签订了相关管养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但滇中引水一期工程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施工方仅采用保函的方式,承诺后期修复,但保函有时效性,待实际工程结束时,保函已超期失效。我局对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运输材料的主要通道,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使用维护保通及还建修复责任,暂无有效解决办法。建议水务主管部门,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将施工单位进场道路及使用地方道路的管养和还建责任明确,将相关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