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牟定县人民政府召开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选岗会议,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12家安置接收单位领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6名退役士兵参加了会议,经过量化考核现场公开选岗,16名退役士兵均选择到了自己理想的工作岗位。
为全面落实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安置”。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退役军人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思想,精心准备,周密组织。截至2019年8月,全县共接收2018年冬季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64人,其中自主就业安置48人采取发放一次性自主择业金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16人采取安排工作,全县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圆满完成。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安置程序。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牟定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遵循“审核档案、量化评分、确定岗位、公布公示、自主选岗”的程序,推行“公开选岗、阳光安置”。二是全力保障安置岗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人员编制和工作岗位紧缺的情况下,深挖潜力,全力保障安置岗位,经县委编办核准,确定县级事业岗位16个,共涉及9家主管部门的12个事业单位,确保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人人有岗可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选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公开评分、公开排名、公开岗位、将选岗的权利交给退役士兵本人,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岗,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阳光操作。四是全程接受监督。为保障退役士兵权益,在安置过程中,实行考评得分、安置岗位、选岗顺序三公示,并邀请县纪委监委、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程参与退役士兵安置选岗,全程摄像,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