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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发展中医药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2017年09月04日   作者:   来源:县电视台 刘洪亮    点击:[]

8月28日到29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虹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天台、新甸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对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自2011年《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统筹推进中彝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在县中医医院建有中彝医名医馆,设置了中彝医治未病中心和中彝医康复中心,在县医院设置中医科,开设有中医病床,在县妇计中心设置有中彝医妇科、儿科门诊和中彝医妇幼保健康复中心,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建成中彝医馆并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94%的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投入逐年加大,人才队伍建设逐渐加强,中彝医药知识普及逐步扩展,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得到了稳步提升。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按照《中医药法》、《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中彝医药发展管理体系,抓住县中医医院与州中医医院共建医共体的机遇,不断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要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优先引进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彝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抓住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契机,努力推动我县中彝医药事业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家喜出席情况汇报会,副县长黄俊伟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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