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巩固振兴组发【2022】12号)和《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汃牟财农【2022】15号)文件,下达我镇500万元用于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项目批准资金下达后,在项目启动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内容规划设计不够科学合理,不能满足项目区群众使用需求,为更好地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发挥项目最大使用效益,结合项目受益区群众的现实需要,本着科学、合理、高效、适用的原则,经共和镇政府研究,拟对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进行变更。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于2022年5月7日(牟巩固振兴组发【2022】35号)批准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实施清河村委会裨子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24.2万元;散花村委会双树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75.4万元;实施代冲村委会代冲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项目投资45.4万元;实施兴和社区梨园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万元;实施共和镇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投资200万元;实施天山村委会民族文化氛围营造及政策宣传项目,项目投资5万元。
二、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共和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通过实施该项目,使群众幸福感进一步提升,9个村民小组528户2285人从项目中受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资金专敖专用,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自评分为100分。
(一)产出指标分析
1.数量指标
已按规划完成清河村委会裨子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24.2万元),散花村委会双树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75.4万元),实施代冲村委会代冲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项目投资45.4万元),实施兴和社区梨园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万元),实施共和镇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投资200万元),实施天山村委会民族文化氛围营造及政策宣传项目(项目投资5万元)。
2.质量指标
共和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设计及施工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为20年以上。
3.时效指标
共和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按期推进实施。
项目开工时间:2022年3月
项目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投入使用时间:2023年1月
4.成本指标
支出500万元,控制在预算内。
(二)效益指标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共和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的实施,使9个村民小组528户2285人(其中:脱贫人口33户94人)从项目中受益。
2.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共和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三)满意度指标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共和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实施后,群众对项目满意度达95%以上。
共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