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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中共牟定县纪委与牟定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三是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四是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清正廉洁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2014年末县纪委共有9个室,6个纪工委;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年末财政供养人员61人,其中在职人员49人(其中:公务员45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4年调入2人,退休1人,2014年末在职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
2014年总收入482.21万元,比上年456.65万元增加25.56万元,增加5.3%,增加的原因是2014年投入经费在县档案局一楼建成牟定县廉政教育基地。2014年总支出470.43万元,比上年458.29万元增加12.14万元,增加2.58%。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5万元。比上年51.37万元少支出32.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节约8.53万元,节约的原因是2013年购置办案用车一辆支出26万元,同时2014年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附件:牟定县纪委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中共牟定县纪委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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