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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年09月02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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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州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其审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再创新业绩。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县及时召开各级会议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大防火资金投入,落实“三三”制森林防火财政投入规定,2018年全县共投入森林防火资金3,280,600.00元,其中:省州投入690,000.00元、县级财政投入170,4800.00元、整合投入天保管护经费671,600.00元、乡级投入214,200.00元。组建了60人的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和7支140人的乡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县各乡镇建立了由乡镇干部组成的9支25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组建由村组干部、护林员组成的义务扑火队98支1960人,储备价值1500000元的各种防火物资。全年签订各种防火责任书91115份,签订联防协议16份,召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会议20场次,派出防火检查组126支248人,组织防火督查76次,消除火灾隐患241起,切实推进防火工作。发放户主通知书65000份,张贴省、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5700份,插挂“五彩旗”500套,悬挂布标500条,挂宣传标牌6000块,编发手机短信1930条。防火期聘用共专职护林员434人,对全县的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检查。共设置防火哨卡检查点5个,安排检查点工作人员12人,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32000人。2018年县森林公安局查处违规野外用火222起,乡镇查处违规野外用火92起,村委会利用村规民约处理违规野外用火162起。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火期间全年仅发生2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9公顷,受害面积0.9公顷,年火灾发生率和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均低于州下达的控制指标,火灾当日扑灭率达100%,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县的森林资源安全。

2.资源林政管理得到新加强。配合省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完成全县2017年度林地变更和三项检查工作。6-10月以来,组织全县开展了森林督查工作,对疑似图斑1033个、面积1471.71公顷的进行了核查,其中:国家级疑似图斑240个、面积449.85公顷,省级疑似图斑793 个、面积1021.87公顷,完成了疑似图斑的外业核实查验工作和内业资料的处理及数据汇总,已通过省厅核查验收。积极做好林地报批服务,共审核审批征收占用林地项目32个,已批准占用征收林地的项目28个,占用征收林地面积 142.3942公顷(2135.91亩),为全县滇中引水工程、昆楚大、楚姚高速公路、水库建设等重大工程及民生项目的顺利开工确保了用地保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木采伐行为,强化林木采伐的监管,批准林木采伐21365.7立方米。加强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和流通管理,维护木材市场交易和流通秩序,共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345份,运输木材 5859立方米。切实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重点在建项目、沙石料场等占用林地进行清理及整治,切实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办力度。2018年,全县共办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308件,立案查处308件,综合查处率为100%,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1件,目前破案8件,移送起诉7件,取保候审7人;林业行政案件立案297件,行政处罚273件,收缴野生树木1株,收缴林业行政罚款803,000.00元,收缴林木63.89立方米,查处违法占用林地92851.42平方米,救助野生动物26只(条)。

3.营林绿化有了新进展。2018年州级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23563亩,其中:陡坡地治理3000亩,植被恢复造林563亩,天保工程森林抚育10000亩,低效林改造补植补造10000亩。一年来,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3000亩,组织实施完成低效林改造补植补造10000亩,完成植被恢复造林563亩,完成天保工程森林抚育10000亩,全县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全县育苗面积140亩,已培育苗518.8万株,任务完成率100%;培育良种壮苗2.24万株。加快交通沿线面山、五采区、低效林地、桉树林地等地块绿化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全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完成楚雄州牟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已申报入库正准备核发贷款,同时准备开始招标,组建项目公司。以有效防控无烟森林火灾为重点,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苗木产地检疫65.3万株,调运检疫20.04万株,检疫木材744立方米;采用常规监测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150万亩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

4.天然林资源保护取得新成效。聘请专职护林员和季节性护林员434人,对天保工程区、重点林区的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完成管护林地面积156万亩,组织实施完成10000亩森林抚育。加强全县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制定了《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落实管护责任单位75个,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198个,年初落实专职管护人员243名,管护责任单位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243份。严格按照“任务、资金、责任”三落实的要求,组织兑现2018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7.57万亩的管护费和补偿资金9,784,200.00元。

5.退耕还林工程有了新推进。组织兑现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资金3,125,700.00元,兑现率、到户率100%。切实加强对省、州下达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38万亩进行管护,完成了第二次县级检查验收。2017年度省下达我县实施的30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已在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组织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种植樱桃3000亩。2018年9月,省州下达了我县2019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5000亩,现已完成了初步规划设计报省林业厅,丈量土地、公示、签订合同等工作正在开展。

6.自然保护区管理有了新提升。认真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提出问题,对转办件及时办理回复,并制定了详实具体的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查对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按照《牟定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一个问题成立一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个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整改清单,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湿地的大检查活动,认真清理排查违法违规活动。组织开展了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工作,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已挂牌成立,人员逐步调整到位。开展了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宣传,做好监测管理。以生态文明意识教育为重点,开展爱鸟周、环境保护、湿地保护、节能减排等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宣传,全力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

7.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有了新突破。全县共办理林权流转3宗79.7亩;办理林权初始登记4宗77.5亩、内容更正5宗374亩、补证2宗14.6亩。抓好云南红梨、核桃、冬桃、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果的基地建设,为林产业发展培植优势资源。2018年全县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594,000,000.00元。向上争取林业到位资金34,706,100.00元,完成县政府下达全年目标任务51,150,000.00元的67.8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166,300,000.00元,占计划任务2.55亿元的65.2%;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签约1项,引进到位资金80,000,000.00元,占县下达计划任务75,000,000.00元的100%。

8.林业精准扶贫持续深入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摘帽工作目标,组织人员经常性到挂点村开展走访调查、宣传政策、科技培训和项目实施指导等工作,多方争取项目资金,落实生态扶持政策,持续深入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目标完成。一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3000亩,兑现种苗和生活补助费2,400,000元;二是继续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3,125,700.00元;三是及时兑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补偿资金6,757,000.00元,涉及7个乡镇12437户;四是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转岗为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岗为生态护林人员人数达140人,实现户均每年增加稳定收入9600元;五是对全县还没有产业发展支撑的2048户建档立卡户组织营造特色经济林林果5288亩。对没有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的282户贫困户每亩给予300元的劳务费补助,计划兑现劳务费194,3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委核定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4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6,755,37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06,501.86元,占总收入的92.72%;上级补助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其他收入1,848,871.17元,占总收入的6.9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5,574,358.91元,减少比例17.24%,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减6,741,144.68元,减少比例21.37%,减少主要原因是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收入减少,导致总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9,891,771.75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9,161.85元,占总支出的35%;项目19,412,609.9元,占总支出的65%;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9,255,143.62元,减少比例23.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收入减少,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79,161.8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18,297.56元,占基本支出的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260864.29元,占基本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12,609.90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00元、生态保护支出682,800.00元、天然林保护4,305,900.98元、退耕还林854,429.55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77,5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2,472,991.40元、林业支出987,987.97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62,772.00元、森林培育699,466.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722,996.44元、林业执法与监督8,000元、林业产业化930,940.00元、林业贷款贴息972,312.00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2587175.46元、其他林业支出1,649,098.07元、农业保险保费支出246,22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95,081.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减少275,256.0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收入减少,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1,0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551,093.00元、项目支出14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18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87,454.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132.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596.2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28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65,506.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7,777.60元;节能环保支出6,512,63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生态保护682,800.00元、森林管护1,243,182.18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2,402,920.00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51,798.80元、退耕还林854,429.55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77,5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72,991.40元、林业支出13,753,223.61元( 行政运行4,559,583.2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0.00元、森林培育699,466.00元、森林生态效益2,722,996.44元、林业执法与监督8,000.00元、林业产业化930,940.00元、林业贷款贴息972,312.00元、林业防灾减灾2,587,175.46元、其他林业支出1,147,578.07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5,172.40元)、住房公积金551,67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384.70元,支出决算为113,564.84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804.38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60.46元,完成预算的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条例和《云南省贯彻〈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7,201.71元,下降58.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5,497.03元,下降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524.54元,下降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条例和《云南省贯彻〈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04.38元,占68%;公务接待费支出35,760.46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04.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804.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林业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60.46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5,760.4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不存在国(境)外接待费的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21.6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4,834.50元、印刷费29,360.00元、手续费675.00元、水费490.50元、电费14,778.29元、邮电费5,055.93元、差旅费37,415.98元、维修费260.00元、公务接待费35,515.46元、劳务费6,149.80元、工会经费92,843.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等。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减情况、原因说明

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21.64元,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522.30元对比减少14000.6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3304.65元,原因是2018年办公用品购买数量较2017年降低;印刷费减少3756.60元,原因是防火物资宣传资料印刷减少;手续费增加189.50元,原因是汇款转账手续正常增加;水费减少3,891.35元、电费减少3,144.31元,原因是节约用电、用水;邮电费增加2,408.93元,原因业务股室电话机数量;差旅费增加34,771.98元,产生原因是2018年扶贫工作下乡人员增加;维修费减少7,380.00元,产生原因是电脑等更新导致的;公务接待费增加2,674.46元,产生原因是2018年日常工作接待小幅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牟定县林业局资产总额42,281,858.60元,其中,流动资产20,305,681.71元,固定资产21,235,722.27元,在建工程740,454.6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87,655.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34,758.57元,流动资产减少10,725,285.2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28.19

2,030.57

2123.57

849.87

183.01


1,090.69


74.0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牟定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4,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8,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5,7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一) 2018年末资产合计42,281,858.60元,其中:货币资金20,305,681.71元,占总资产的48%;其他应收4,721,484.79元,占总资产的11.17%;固定资产21,235,722.27元,占总资产的50%;其他应付款5,765,141.04元,占总资产的14%。

(二)牟定县林业局2018年,未全面开展具体绩效评价工作,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以维护森林生态安生为着力点,以林业产业发展为落脚点,以生态扶贫为主要任务,团结带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克难攻坚,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3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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