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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5-0623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主题词: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

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学兴路14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寒暑假按照牟定县教育体育局规定时间执行)

联系电话:0878-6012248

电子邮箱:myexbgs@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学校概况信息;

2、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学校规划信息;

3、部门决算、预算等财务信息;

4、招生工作计划、学生分班情况等招生录取信息;

5、教学工作计划、教研活动、教辅目录征订等教育教学信息;

6、在编教师名单、评先树优等教师管理信息;

7、学生资助、榜样学生事迹等学生管理信息;

8、体育(美育)教育活动计划、体育(美育)相关活动等体育美育信息;

9、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演练开展情况等校园安全信息;

10、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号码、接受电话咨询的时间、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二)公开形式

1.通过牟定县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dx.gov.cn/zwgk.htm)公开。

2. 根据具体实际,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书面通知、新媒体以及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该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本校在公开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牟定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校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到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 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学兴路14号;邮政编码:675500。

(二)答复时限

本校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单位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咨询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校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

2. 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校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校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3.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校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 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校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本校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校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牟定县教育体育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