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委托代征信息(牟税委〔2022〕1号
序号 |
税务机关 |
代征人名称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地址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1 |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牟定县分公司 |
13908787199 |
唐正富 |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 |
辖区内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除外)且需要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依法缴纳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不含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 |
2022-1-6 |
2024-12-31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
增值税为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3%、1%,个人所得税为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1%,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代开增值税额的1%、5%(县城镇5%、其他1%),地方教育附加为代开增值税额的2%,教育费附加为代开增值税额的3%,印花税为合同金额的0.1%、0.03%、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