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优化自然人税费管理和服务,构建科学集约高效的自然人税费征管体系,维护良好的税费征管秩序,我局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税费实施团队服务管理,现将牟定县税务局调整自然人税费服务主管税务分局的公告如下:
一、主管税务分局服务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本县行政辖区内负有纳税义务和社会保险费缴费、非税收入义务的个人(含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个人),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自然人的应纳税款、社会保险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涉及上述范围的单位和个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主管税务分局统一调整为牟定县税务局共和税务分局自然人税费服务团队。
二、服务职责: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自然人的日常税(费)服务和管理。
三、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126号(牟定县税务局南大街办公区2楼办公室)。
特此公告
由此给各位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