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类
拟做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69条
1.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书面说明。
3.设定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法律依据。
5.承办部门内部审核书面材料。
6.所领导的书面意见。
1.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部门是否进行了严格形式审查。
3.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类
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含)以上罚款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的决定
《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1.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具备的法律文书。例如:调查报告、立案审批表、相关的笔录等。
2.证据清单。
3.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说明。
4.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
5.重点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6.案件处理意见书。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2.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类
强制执行措施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70条
1.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3.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4.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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