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年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711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本机关领导及分工;
2.本机关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本机关制发的规章文件;
4.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等;
5.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本机关重要会议、领导参加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机关事务工作动态信息;
8.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以下1个: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栏。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当面提交,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79号二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邮政寄送,收件人:牟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室,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79号二楼,邮编:675500(其他:如信封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等);3.网络平台提交,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4.传真提交,号码:0878-5222877。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楚雄牟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室,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79号二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878-5222877。
监督机构:牟定县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878-5211621。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