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的总体部署,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推进我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从优化我县产业布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出发,着力加强务农农民和农村创业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庄园、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为重点对象,通过规范实施、强化监督和创新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属地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培育跟着产业走,择优扶强,择优推荐培训对象的原则。
三、任务目标
2021年,省、州安排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75万元,我县计划培育5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00人,专业生产型150人,社会服务型150人。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四、培育范围及对象推荐
(一)班次计划。根据调研,结合我县各乡镇产业发展现状,计划举办五期培训班,即:现代经营管理培训班100人、种植业培训班100人、油腐乳生产加工50人、水产养殖员培训班50人、李子产业培训班50人、特色蔬菜产业50人、红梨产业50人、畜牧业培训班50人。
(二)培育范围。在全县7乡镇,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遴选有愿意、有需求的农民参训。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庄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主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
(三)培育对象。以现有农民、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农村创业者为优选群体,原则上年龄在18—55周岁。
(四)对象推荐。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由乡镇及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推荐上报县农广校,由县农广校根据收集汇总情况,按照种养殖规模及年收入情况,从大到小,确定正式培育对象。
五、培训有关要求
(一)培训时间。2021年1月—2022年4月。
(二)培训方式。结合我县粮食、蔬菜、花卉、林果、药材、食用菌、养殖业几大主导产业发展现状与需求,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要做到“一班一案”。同时,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积极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三)优化师资队伍。除聘请省州教师授课外,充分聘请部门熟悉“三农”工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建立培训师资库,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农民教育培训规律,采取教师进课堂、进基地、进田间学校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扎实开展培训。
(四)规范培训教材。加强培训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培训专业,订购 实用性强的公共教材和专业类教材,并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训规范,组织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乡土培训教材,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每人一套。
(五)设置培训内容。课程设置以实用为目的,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实践教学,形成一个以能力素质培养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具体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三大模块:
1.公共基础课。是各个专业学员的必修课,通过公共基础课的学习,使学员掌握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具备基本素质,达到提高学员的综合文化水平。
2.专业基础课。是本专业学员所必需掌握的专业基础性理论知识,学习内容根据培育目标的要求,对各类课程进行科学、合理、有机的融合,使课程在知识、技能的配置上更为优化,更接近教学目标,具有针对性。通过学习,学员能系统掌握所学专业的各门理论课知识,为更好地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奠定基础。
3.专业技能课。是本专业农民学员所必需具备的专业技能,教学内容紧密围绕培育目标,以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化进程对人才的需求来确定。通过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传授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着重培养学员的实践动手能力和推广农业新技术的能力,强化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员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必需的经营管理知识,具有专业综合能力和比较熟练的专业技能,培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
(六)加强班级管理。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七)健全培训档案。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基本情况台账。每期培训都要做到有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培训名册,有师资安排、教案图片及其它培训活动记录。每位参训学员有培训证书、培训教材,有实训记录、有相关图片、有参训学员电子和纸质档案。
六、实施步骤
培育工作自2021年1月起至2022年4月止。具体如下:
(一)2021年1月,制定工作方案。
(二)2021年2月。推荐、遴选、确定培训对象,落实授课教师、教材、制定教学计划等基础性工作。
(三)2021年2月至2022年11月,启动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2021年11月至12月,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相关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
(五)2022年1月至10月,跟踪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及乡镇农推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广校,由县农广校常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抽调组织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规范实施。发现违规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要积极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规范经费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主要用于学员的食宿、教材、聘请师资的课酬、教师的食宿、教学耗材、宣传组织、教师及工作人员交通费、场租费、跟踪服务、认定发证、外出参观交流学习、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的相关支出。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业务培训。要在上级举办项目管理培训班的基础上,及时对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帮助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要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五)完善信息报送和宣传。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加收入。
(六)加强调查研究。要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更好地支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对农民就业形势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变化的跟踪,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深入开展提供理论和政策保障。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