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牟定县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符合《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规则》规定的基本要求。
二、审批条件
(一)申请
经营者到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领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应提交如下资料:
1、领取并如实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有健全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核准通知书;
6、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原件。
(二)受理、审批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审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据审核评定,签署审核意见;若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现场勘查
1、有与其经营的烟花爆竹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销售、仓储场所和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 ;
3、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及牟定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区四楼危化股及牟定县政管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四、申请材料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依申请变更 安全经营许可证 |
延期换证 |
1 |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 质 |
1 |
√ |
√ |
√ |
2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原件 |
纸 质 |
1 |
√ |
√ |
√ |
3 |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 |
√ |
4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 |
√ |
5 |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核准通知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 |
√ |
6 |
烟花爆竹零售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原件 |
原件 |
纸 质 |
1 |
√ |
√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印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牟定县政管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8-6043031,监督电话0878-5211141
咨询及投诉地址:牟定县政管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网上服务大厅“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
附件: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