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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作者:   来源:县政务服务局    点击:[]

2020年,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示精神,依法依规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履行行政许可情况。20193牟定县党政机构改革时新组建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并加挂县行政审批局牌子,从相关单位同步划转30名行政审批人员,17家县级部门划转122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为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情况已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2020年,我局经行政权力调整取消后共有行政职权114项(全部为行政许可),涉及责任事项795项,追责情形944项。2020年我局共办理了行政许可事项3135件,不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职权。2020年我局在办理行政许可中共涉及现场踏勘执法206件(次),依法进行了录音、录像、照片等记录。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明确权责,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一是明晰权责。20201月牵头完成了全县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全县县乡41家部门保留实施行政职权6785项,推行一表两单明确责任范围,晒出权力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出台制度。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相继制定了《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牟定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实施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试行)》等制度,规范了28个行政审批文书,印制了92部审批法律法规汇编读本,明确了县行政审批局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审管职责,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协同审批、专家审批、联合勘察勘验、告知承诺审批等制度,形成了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的新模式,有效化解行政相对人多次往返跑的矛盾,构建了审管分离新格局。

(三)认真做好划转到我局的事项审批工作。一是统一标准保障依法审批。我局在事项划转集中审批的基础上,将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11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组,归并到项目投资、社会事务、市场主体三大审批窗口,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夯实了基础,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压缩审批时限,破解改革堵点,确保行政审批换挡提速。针对审批和监管工作缺乏规范性和随意裁量等问题,采取审批标准由主管单位、编办、审批部门三方认定的方式,编制出台了114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清单,实现一单规范管理。审批标准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审批条件、申报材料要件、法律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10个方面的内容,实现了审批有标准,审核有标杆。通过审批标准清单的出台,由行政审批局办理的11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接得住、会办理、能审批的目标,做到了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的标准化审批新模式。保证了对内规范管理让政府有权不任性,对外精准引导模块化服务让群众明白办事,实现了群众零投诉、审批零差错的目标。二是坚持持证上岗,依法行政。2019年我局新取得行政执法证16人,20209月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的通要求,组织我局相关执法人员培训,保证了培训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证件到期的23人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为确保100%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打下了基础。

(四)聘请法律顾问,确保重大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我局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为牟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牟定福兴砂石渣加工厂不予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起草提出3条意见建议;为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起草关于对五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授权办理的通知出具5条意见建议;为我局起草出台关于《牟定县2020年第二季度营商环境红黑榜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审查,给出合理性建议;为我局开展了2次法律法规知识及行政审批业务专题培训。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效率仍然低。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互为前置,仍然存在环节多、耗时长、材料繁、效率低的问题。各部门联动审批不到位,部门间协同配合有差距

(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改革配套政策存在差距。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审批职能进行了调整,但用于指导地方行政审批的上位法律法规没有修改,审批事项的法律责任还在原单位,部分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后,缺乏上位法律法规的支撑,导致审批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与实际审批机构不统一。

(三)审管分离监管有差距。在行政许可权划转后,审批与监管分离的矛盾逐渐显现。以往是以批代管、以管代批的审批方式,现在是审管分离,要打破陈规,构建审管分离的新模式,还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重视,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创新监管,且要各司其职,确保事中、事后的监管无空档、无死角。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措施落实,审管分离推改革。强化审批职责整合,优化审批资源配置,实行行政审批集中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制度的通知》(牟政办发〔201947号)文件,厘清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完善行政审批联合踏勘制度、同级部门审批、监管配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相互监督、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保障机制,扎实推进改革。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效率推改革。抓好审批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礼仪的培训,全面提升审批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会服务的审批干部队伍。加强内部监管,开设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建立质询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多渠道发力,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行政审批工作环境,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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