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统计局
牟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牟定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牟政发〔2020〕20号),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普办的业务指导下,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全县上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全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艰苦努力和辛勤付出,在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49437人。7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1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第一位的乡镇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49.20%。
牟定县2020年与2010年常住人口对比
乡镇名称 |
总人口(人) |
比重(%) |
2020年 |
2010年 |
牟定县 |
149437 |
100.00 |
100.00 |
共和镇 |
73530 |
49.20 |
39.13 |
新桥镇 |
15541 |
10.40 |
14.03 |
江坡镇 |
17544 |
11.74 |
12.67 |
凤屯镇 |
11951 |
8.00 |
8.39 |
戌街乡 |
10480 |
7.01 |
8.54 |
蟠猫乡 |
6797 |
4.55 |
5.63 |
安乐乡 |
13594 |
9.10 |
11.61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5320户,集体914户,家庭户人口为 143931人,集体户人口为55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1人减少1.1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6486人,占总人口的77.95%;少数民族人口为32951人,占总人口的22.05%,少数民族人口中彝族人口3135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98%,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5.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49175人,占总人口比重下降个1.42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0114人,占总人口比重上升1.42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10471人,占总人口比重上升0.94个百分点。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149437人中,男性人口为77056人,占总人口的51.56%;女性人口为72381人,占总人口的48.4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4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1上升1.36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84人,占总人口的14.91%;15-59岁人口为96202人,占总人口的64.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0951人,占总人口的20.7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094 人,占总人口的16.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由17.7%发展为14.91%,下降2.7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由69.32%发展为64.38%,下降4.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12.97%发展为20.71%,上升7.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9.06%发展为16.12% ,上升7.0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3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618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39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88人为724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238人上升为91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139人上升为3759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095人下降为37070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9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7205人相比,文盲率由3.45%下降为2.61%,下降0.8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3626人,占总人口的42.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5811人,占总人口的57.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978人,乡村人口减少7326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8.79个百分点。
牟定县各乡镇城乡常住人口表
乡镇名称 |
总人口 |
城镇人口 |
乡村人口 |
人口数(人) |
占乡镇总人口比重(%) |
人口数(人) |
占乡镇总人口比重(%) |
牟定县 |
149437 |
63626 |
42.58 |
85811 |
57.42 |
共和镇 |
73530 |
54876 |
74.63 |
18654 |
25.37 |
新桥镇 |
15541 |
4148 |
26.69 |
11393 |
73.31 |
江坡镇 |
17544 |
3365 |
19.18 |
14179 |
80.82 |
凤屯镇 |
11951 |
1237 |
10.35 |
10714 |
89.65 |
蟠猫乡 |
6797 |
0 |
0 |
6797 |
100.00 |
戌街乡 |
10480 |
0 |
0 |
10480 |
100.00 |
安乐乡 |
13594 |
0 |
0 |
13594 |
100.00 |
注: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0-15岁人口为23936人,16-59岁人口为94550人。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