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牟定县统计局
二、主要负责人:李惠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79号
(2)办公电话、传真:0878-5211107
(3)通信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79号
(4)邮政编码:675500
(5)电子邮箱:yncxjw@126.com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各项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完成国民经济核算,能源统计等工作,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三)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全县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省、州驻牟单位的统计和统计法规执行工作。
(四)根据权限制定政策、计划和进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进行资料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审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全县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六)按照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及时完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临时性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八)检查监督全县行政区域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九)负责对乡镇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领导及分工
姓名:李惠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一)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二)分管人事、综合核算、统计与分析、数据监测评审、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
姓名:凤先成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一)协助局长工作。
(二)分管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股、城乡调查股、社会事业股、普查中心。
(三)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挂点扶贫等工作。
姓名:曹丽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一)协助局长工作。
(二)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核算、统计与分析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含财务)、工商投资与能源股,分管综治维稳、宣传思想工作,两规统计、工青妇等工作。
七、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
2.检查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3.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办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事项;
5.负责文秘和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
6.负责做好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上下联系和内外协调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107
(二)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检查监督县域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负责全县统计职称考试宣传、报名等工作;
3.拟定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
4.管理全县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
5.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6.GDP核算、综合统计、统计咨询服务、文产统计等。
联系电话:0878-5221559
(三)工商投资与能源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社会消费品批发零售、非工经济发展情况、流通服务业发展情况等专业 统计工作,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开展对外咨询服务;
3.指导报表上报单位、企业的统计业务;
4.负责能源统计、GDP能耗核算、节能降耗监测、RD资源清查等工作,整理和提供有管统计监测数据和分析,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5.开展对外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878-5213289
(四)社会事业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动工资统计、服务业统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科技进步贡献率核算统计、文化产业核算统计等专业;
2.对有关专业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对外咨询服务;
3.负责指导报表上报单位、企业的统计业务。
联系电话:0878-5221560
(五)城乡调查股
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和农村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生物资源创新统计调查;
3.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统计调查;
4.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5.负责指导全县涉农单位和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21557
(六)牟定县普查中心(牟定县统计局下设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普查计划、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普查业务技术和组织实施问题,组织开展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国家大型普查工作,负责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
2.管理全县包括各乡镇基本单位登记和名录库的录入及维护工作;1%人口抽样调查;
3.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社会服务业和全县人口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
4.开展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调查;
5.组织完成上级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工作;
6.领导和管理全县各乡镇普查机构的业务;
7.负责全县各项普查和所承担的专项调查数据的处理、分析研究和提供服务;
8.研究和制定全县性的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及技术,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9.完成县统计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522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