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李伟(身份证号码:532323197203******)
杨仙(身份证号码:532323197610******)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房字第1165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派出所
四、动产单元号:532323101003GB00028F00040030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1年2月23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