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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李之芹)

日期:2021年02月08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李之芹对坐落于牟定县城化湖北路时代龙庭小区2-5号(证号为: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00017837号,牟国用(2016)第026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6.6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9.51平方米)以及坐落于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化湖人家6-2-302(证号为: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11227号,牟国用(2011)第044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23.7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21.35平方米)原毕成龙名下的两处房产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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