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权利人:孟海丽(身份证号:532323******210340)
一、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集用( )字第 号
二、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天台村委会天皇庙村
三、不动产权籍号:
四、调查表号:06-01-131
五、宗地面积140.18㎡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1年02月10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