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8 月 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联系电话:0878-522149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兴和社区居委会北二村民小组 |
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城茅阳路 |
532323101001JB 00002F00010003 532323101001JB 00002F00010004 |
房屋: 176㎡ |
商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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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刘德银
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2020 年 7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