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对坐落于牟定铜矿新桥65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85平方米,原登记于解秀元名下的不动产(证号为: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4134号、牟房共字第6504号,牟国用(2003)第0684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