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正文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楚雄州牟定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日期:2021年08月27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县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楚雄州牟定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新桥镇原新桥镇畜牧兽医站

建设单位

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位于牟定县新桥镇原新桥镇畜牧兽医站(牟定县人民政府土地资产划拨),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914.97㎡,新建1栋综合楼,共两层,一层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站,包括医疗废物分类暂存间1间(其中内设冷藏库1个)、消毒间1间、停车间1间,二层为业务用房2间。项目配套建设废水收集系统1套和收转运车辆2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并覆盖运输,防止物料沿途散落;运营期,通过加强化粪池、废水沉淀池的密闭,加大暂存医疗废物的转运频次等措施,有效降低项目区产生异味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BG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委托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置。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对冷库压缩机、采油发动机、水泵等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垫,进出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污染。运营期,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西面一侧满足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清理,妥善处置;运营期,医疗废物转运站、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到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登记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上一条:2021年上半年牟定县环境质量状况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2021年8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