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牟定县审计部门的审计(牟审投决牟水字〔2019〕27号)在审计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392526.45 元。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送审结算价18519803.39元,审定核减投资392526.45元。工程管理局和施工单位已对审计结果共同签字认可。审计核减工程投资的主要内容是:部分项目工程量多计。多计工程投资,违反了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02〕116号)及与之配套的费用定额等规定。根据审计结果我单位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2、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3229542.56元。结余资金按照牟定县审计局《牟审投决【2019】26号》于2019年12月3日上缴牟定县财政局。
3、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887元,我单位已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于2019年12月3日上缴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水务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