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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第38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51878P-/2023-0719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宋正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林草罚决字(2023)第38

违法事实

违法使用林地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处罚机关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处罚内容

1.责令限2023年0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15274元×1倍=15274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柒拾肆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7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