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牟林草林罚决字(2023)第34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51878P-/2023-071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牟林草林罚决字(2023)第34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玉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林草林罚决字(2023)第34

违法事实

违法使用林地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处罚机关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处罚内容

1.责令限202309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16008X1= 1600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71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