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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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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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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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林草林罚决字(2023)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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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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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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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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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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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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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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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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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于 2023 年09 月 30 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 11 元的罚款,即 4608 平方米x11元/平方米=50688 元 (大写: 伍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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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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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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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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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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