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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2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年牟定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一是局党组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等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4个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县乡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带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统筹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在497家统计调查单位及404个投资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督促部门落实“党政领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行业主管部门抓统计必抓数据质量”“统计系统履职尽责”;部署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统计基层基础检查。三是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导向,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撰写述法报告,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好部门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度继续聘任县司法局刘昌秋同志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疑难行政复议及诉讼、规范性文件及措施合法性审查等职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与法治化。二是落实好行政决策保障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发布等管理工作,对报请县委办、政府办印发规范性文件,定期发布的《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均进行备案审查,切实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和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分析、统计数据、部门预决算等信息资料、对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结果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确保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运转,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执法程序透明化、依法办案公正化、处理结果公开化。

(三)依法履行统计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改革。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和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等各类改革事项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制定下发了《牟定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牟定县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牟定县统计局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家常规统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严格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年来共开展重点执法检查1次、双随机抽查1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1次,检查企业20家,对4家问题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建立《牟定县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制度》,有效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宽松软问题。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抓好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局持有在统计领域行政执法证14人。积极动员50岁以下的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局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人通过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局持有国家级执法证人员达5人,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四)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及时梳理更新县统计局政务服务办理三个事项,科学压减审批办理时间。二是认真落实“1+N”大监督工作要求。促成两办印发《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牟办通〔2023〕26号)落实好国家和省州统计部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从严抓实统计数据质量、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入手,有序推进统计监督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人事监督等贯通协同。在纪检、巡察、干部晋升提拔等征求县统计局监督意见和案件查办,县统计局落实好协同监督机制,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对所征询的部门和个人由各股室认真核查并提出意见,全年审查评先选优7次、干部提拔使用59人次、职务职级晋升227人次、其他各类审查173次,对3人有违反统计相关规定行为提出取消评先建议被取消资格,县委组织部认真执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推动监督工作贯通融合协同发力。

(五)切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持续宣传贯彻统计法,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举办2023年第十五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党校讲坛”,树牢全县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治统意识。开展“三下乡”“嵌入式”点对点法治宣传培训,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形成学习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利用“12.8”统计法宣传日、“9.20”统计开放日等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以执法检查、实地数据核查等加强对各领域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解读和剖析国家局、省局、州局通报案件及本地区典型案件,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形成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当前统计工作新规范,多频次、全覆盖持续强化抓好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培训。年内,通过自行组织及参与省州培训相结合等方式,针对乡镇、部门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10期1000多人次的统计法规、统计制度及统计业务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了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统计水平。

(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一是高位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3月以来,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和省州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及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从“自查自纠、问题梳理、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及专项整改”7个具体措施及“摸清上年同期基数、压实本年当期数”的工作要求,完成497家统计调查单位及404个投资项目自查自纠,对211家统计调查单位的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服务业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等主要指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格对20家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工作执法检查。二是深入开展“两个整改整治”。统筹开展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和主题教育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整改省执法检查发现统计数据失实等问题,修正7家腐乳规上企业2022年工业总产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统计造假”问题整治,认真对照政绩观偏离、追责问责宽松软、防惩统计造假合力不强等3种问题类型以及数据失实、执法检查不严、防惩责任不到位、权力干预、失职失察、贯通协同不畅等6类问题情形,针对整改整治发现的长期性难题、普遍性问题,坚持用制度思维谋划、从制度层面破解,制定《牟定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等长效机制,转发《云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办法。三是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中提质增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前置统计服务,建立监测预警分析服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等机制,撰写月度、季度和半年、全年全县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报告,从统计角度“诊脉开方”。2023年报送统计信息212篇,统计分析57篇,县领导批示10篇次,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针对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加强监测预警,适时报告经济预测预判形势,有效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及时报送统计专报10期,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统氛围不浓。部分县级部门、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法律意识淡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背离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全社会遵崇统计法、执行统计法,依法配合政府统计活动的氛围尚不浓厚。

(二)统计执法能力不足。目前县统计局仅内设法治股室,不设专业独立的统计监督部门,法治工作人员仅有1人且为兼职,相对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极为稀缺。随着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重要性凸显,越来越多的监督调查频次、越来越大的执法力度,对统计部门和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工作标准。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进一步落实好《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力助推牟定经济社会建设。

(一)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县委《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抓实抓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归纳和经验做法,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效果。切实履行好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把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升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统计信用等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更好适应工作需求。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培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讲坛学习常态化,提升全县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三)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经常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把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调查业务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年定报培训、“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9.20统计开放日等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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